法律问答

甲方乙方彼此签署居间合同后,招标方告之中介公司,房屋不买来,毁约了,但没提供有关文档,沒有文本原材料表明,之后招标方又悔约了,要想再次选购,可是我方早已价格上涨了,不卖了,那样的事儿,该怎么办?那方言之有理?

招标投标
2021-07-19 05:26:0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对于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应适用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责任;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
    但是对于特殊情况我们还需要特殊说明,即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同时违约的解决办法。
    对于双方违约的处理,应首先分清双方各自违约的具体形态,然后据以确定各方所应负的责任,并分别由各自向对方承担。
    根据《合同法》第99条、第100条的规定,若双方所负责任为同种责任,依其性质可抵销的,双方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将各自承提的责任抵销;若双方所负责任为不同责任,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并可抵触。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根据招投标签订的合同,起诉维权;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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