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了一家商店,付了七年房租,和我签约的也是那家的开发商,和他的房东有经济上的麻烦,现在我还有三年的合同,房东不收房租,我打算起诉他,我想知道能赔偿多少钱,他的商店和房子是他妻子的名义,有影响吗?

2021-07-20 11:34: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参考如下法条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给您造成损失的30%。法律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 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公司怎么以你的名义起诉法
  • 你们之间写协议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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