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临夏市和政县和上司一起装修,不小心弄伤了胳膊,腱断了,没有劳动合同,已经由个人上司承包,没有公司,没有保险,劳动局不能向法院起诉,我现在连住店的钱都没有住在街上,没有起诉的钱,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7-27 20: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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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提出行政诉讼要符合必备的条件。起诉时,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说明起诉理由、事实和根据等。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后,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应对起诉状进行审查,审查起诉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起诉手续是否完备、起诉状内容是否明确等,并应当在七日内,做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或者不予受理的裁定。
原告对裁定不服,可以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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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