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三级肢残,有儿女,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爸爸妈妈也有扶养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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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14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相互的、对等的。夫妻间双方均应自觉地履行,特别是在一方年老、多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一方,更应主动承担扶养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给予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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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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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扶养义务由义务人自觉履行。只有在扶养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时,需要扶养的权利人才行使扶养请求权,要求义务人履行法定的扶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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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