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7年,我以3万元买了邻村的房子,并签署了协议。声明后,开发和拆除一切都与甲方无关。今年,我正好赶上开发。甲方以我不是村民为由要求房子。他说补偿的房子是给我的。他想补偿的房子是平方米。我该怎么办?

2021-07-30 21:29: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子拆迁补偿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 经常会出现一些当事人申请翻建扩建的房屋时没有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的登记,没有向规划部门报批等的情况。首先要由申请规划的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一系列的认定。如果房屋的建设是合法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是违章的建筑,则不予补偿
  • 当事人如果对拆迁补偿有异议的,可以和当地拆迁管理部门沟通,沟通不成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当然还可以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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