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租赁的房屋押金在时隔大半年后,是否可以退还?在年初本人出租房屋一套,月租1200元,押金为2000元,租期3个月。在租赁期满后,当事人未退还房屋钥匙,其房间内更留有数件物品,本人在几次联系当事人的意愿后,主动把房屋内遗留的物品邮寄给他。并要求当事人回来,退还钥匙,结清房屋租赁金额,包括房屋内损耗,物品邮寄费用,以及押金。当事人以不在本城市,不能来为由,只委托其女朋友来代他结清房屋租赁金额,其余费用,及房屋钥匙至今都没有来和本人砍结。现在时隔大半年后,当事人电话联系本人要求退还押金,是否应该要退还?

2019-02-01 11:29: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价格是选房子时最关心的,因此租房时和房东的谈判技巧就是能否成功杀价的关键了。比如,进入房间,即使你再满意这间房,也要不动声色。要让房东觉得你是理性的房客,手头还有许多房源可以挑选,并不仅仅锁定他这一个房源。
    或直截了当地告诉他,你的可挑选余地很大,希望他在租金上作出让步。
      同时还可以询问房东尽可能多的问题,包括出租房的产权所属、租金支付周期、小区配套设施等。在摸清了房子的基本情况以后就可以开始针对性地合理杀价了。
    需要提醒初次租房的朋友,遇到理想的房源,一旦杀价成功,或只要接近你的心理价位,切勿犹豫,赶快支付定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 提前退租是否要退还预付房租和押金,要分情况处理:  
    1、如房子存在居住危险导致对方退房,不管是否签订租房合同,对方随时有权退房,在收够对方实际租住期间的房租后退还对方其余预交房租和押金。  
    2、如没有居住危险:有租房合同,按照租房合同的约定办理;如租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条款或没有租房合同,其退房已经违约,如给你造成损失,可以扣除合理损失和实际租住期间的房租后,余款须退还对方。
  • 你好,有关于租房交押金可以退吗如下:首先要弄清是押金还是定金,定金是出于你想租住此房而又不能当时签订合同支付给房主为你保留此房的担保方式,根据定金罚责,收受定金一方如果不能签订合同要双倍返还定金,交纳定金一方不能签订合同无权要回定金,理在房主这边,你只能和他讲人情了,看能不能通融一下。如果是押金,你们还没有签订合同,怎么会收你押金,如他在收条上写的是押金,那你可以凭此作为理由向他要回押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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