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的同学借了他的房产证给银行抵押作担保,现我朋友的同学不肯还银行的钱也不肯还利息,我朋友能取消此担保吗?假如不能取消,我朋友该如何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

抵押担保
2019-02-02 19:22: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抵押权人可以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实现抵押权,并就该房屋优先受偿。具体条文如下:
      第一百七十九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如果朋友那房子做抵押,向你借钱。首先说这个情况是可行,但是具体要有注意一下几点就没什么问题的:

    抵押的房子是否是你朋友所有,也就是红本是不是你朋友的名字,或者是他直系亲属的名字。
    有了第一点的基础上要清楚这个房子是不是有效,可以去土地局查询房产状态,顺便开据房产估值报告书,这样就确定你朋友的房子值多少钱于借款金额是否相当,是否有效。
    还要注意你朋友个人方面,重要的就是房产证名字上面的那个人是否有个人征信问题,法律纠纷等问题。
    要是这方面没问题就OK。
    以上3点如果都能确认,那你们在借钱时候,开好借据凭条,内容条款表明房产充当抵押,直至还清所有借款项,若借方无力偿还债主有权将借款人的房子充当偿还物,借钱就没什么太大的顾虑了。
  • 贷款购买二手房,需要将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房地产的主管部门是当地房管局或房交所,因此抵押登记也需要前往房管局或房交所办理。
    登记材料: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业务不收费。
    此项业务是书面受理,需要经过受理、审查、决定、告知四个阶段。办理此项业务,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抵押合同
    3、以房屋所有权设定抵押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还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预售商品房设定抵押的,提交经预售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共有房屋设定抵押的,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4、依法需由有关部门批准的,需提交有关部门同意设定抵押权的文件;
    5、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 关于房产抵押,一处房产在同一时间段,只能抵押一次,不能重复抵押。如果涉及司法查封或保全,同一时间段也只能进行一次。 夫妻间用于生活或经营期间的正常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共同承担。
    如果是个人恶债、赌债或非用于生活或经营的其他债务,不能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分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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