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有贷款按揭的住房一套是我母亲的名字,母亲想将该房给我做新房,请问我母亲能否公证部分产权给予儿子及儿媳,能公证多少产权??

公证
2019-02-03 09:27: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证证件一般只是证明其证件属实或者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如果是公证房产证且是在国内使用的话起只要有原件,公证房产证不到任何作用(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是在不方便拿出原件的情况下办理的公证),一般也不会给你公证。
    但是办理一些涉及到该房产的其他公证(一般是涉及其出售,所有人变更或份额变更)或要求您提供该房产证并在公证处留下复印件,以证明您有权处理此房产。出国有的时候需要财产证明会要求公证房产证,这个是要证明您的个人财产。
  • 在买方想在卖出房产前还清贷款,但是卖方却不承担支付大额首付的情况下,有个必要的前提就是买方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向银行进行申请才行。
      这样买家就可以通过向银行抵押而得到一笔钱,从而还清按揭的房产,以促成交易的成功。
    虽说这种方法有种拆西墙补东墙的嫌疑,但是这不失为一种应急的好办法。那个抵押物就可以等到卖家付了房款后,去还清银行的抵押贷款,拿回抵押物。

  • 一、对方有过错在先,你可主张协议无效。
    二、《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你们双方可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只能收集对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法院认为有必在,会受理的。
    三、你的房子为婚前个人财产,若离婚,平均分割婚后夫妻共有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