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是一名环卫工人,今年五月份巴东县环卫所将所有县城清洁工作承包给下属公司,该公司与2012年5月1日成立。该公司未与我父亲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办理任何保险,现在我父亲生病了,我可以向该公司提出哪些赔偿要求?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2-03 12:10: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效力期间的劳动合同。
    其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亦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 根据《劳动合同法》,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1、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3、综上,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三个月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险以及经济补偿。
  • 提供有效的劳动关系证明,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1、没签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从工作的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2、如果没有缴社保,你可以主张单位为你补缴从工作之月起的社保。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3、提供加班不发加班工资的有效证据,要求单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4、以单位不缴社保、不支付加班工资为由,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书,可马上走人。
    并可主张单位支付你(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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