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前面。妻子三年前商议离婚,但没办法,离婚两个多月后带着孩子回来同居,今年三月她在网上认识她们的乡下人,带着孩子去姐姐家,孩子暑假带着孩子去,前几天回来拿养育费是这两个人。这两个月我没给她,她不让我看孩子,我也不知道她在哪里,打电话总是关机,不接,请律师告诉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8-10 13:43: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书没有写子女探视权,不让看孩子,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可以先和对方协商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协议不成时,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您好,建议收集证据起诉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