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的时候跟公司借了10万块钱,由于当时公司即将发展的业务前景较好,所以没考虑过要走,现在公司效益不好,在公司赚的钱与家庭支出算下来,基本还要倒贴钱,而发展路线也与借钱的时候不同,所以感觉在这公司没什么发展,不想继续担误我的生命了。但因为与公司有债务关系,应该如何处理?我个人想按下面两个办法做,不知是否可行,另外大家帮忙想想还有什么主意,如果是法律上,应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纠纷?1、卖房还钱,或把房子抵押给公司,等有钱时再还?2、先不还钱,与公司签署协议,按银行贷款利率5年内还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