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008年9月进入一家私营单位的,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而且规定公司只能在公司购买满一年的养老保险。到目前为止,我觉得待遇不理想,我想辞职。雇主应该赔偿我吗?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8-15 02:44: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不用赔偿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是被迫辞职的除外。属于以下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以个人理由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
    (1)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 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存在某些违法行为而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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