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原单位(某集团下属子公司,独立法人)签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去年调到集团下属的另一家分公司工作,由新的单位发工资上社保,但未与新单位签劳动合同(其他同事都是和分公司签的),法律上如何认定我目前的劳动关系啊?公司目前裁员,想以原单位的名义和我解除劳动关系合法吗?我可以申请仲裁认定我和新单位的劳动关系吗?

仲裁
2019-02-06 10:13: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和职工就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不管用人单位和职工是否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都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1、提前一个月告知没有违约金,但是你可以拒绝履行。可以不签署协议,可以协商处理。
    2、通知你离职,分为口头通知和书面通知,书面通知要写明要求离职的具体原因及组织上相关材料。但是如果单位在你在职期间曾为你买了保险,建议你让公司帮你办手续能够领导全额的失业保险的基础上再进行签字,保障自己应得的利益。
    3、公司裁员要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是违法裁员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即使公司是依照法律规定来裁员,只要不是你存在什么问题,公司一般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不单单包括基本工资,福利、绩效工资、奖金等都要算进去,否则可以申请仲裁。

  • 1、按规定,员工的社保费用是用人单位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的;

      
    2、至于社保每月需缴纳多少钱,是根据你参保缴纳的基数多少来确定的。缴费基数假设是3000元,单位承担缴纳养老保险20%(600元),个人承担缴纳养老保险8%(240元)。

      
    3、各地的缴纳基数一般有多种档次,有一个下限和最高的上限,根据实际状况选择基数缴纳。同样,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都是按选择的缴费基数然后按不同险种的比例扣缴,方法同上。
  • 裁减人员时用人单位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按照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员的,应该支付被裁人员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你们公司不把奖金津贴计算入内,是不对的。至于你的购车协议,没有什么违法之处,应该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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