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公司未及时支付工资,我在6.1年度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工作至6月30日,并要求从入职之日起赔偿。现在,该单位正在筹集资金,以支付3月份的工资。如果我在离职前已在3月支付工资,是否仍可作为追讨欠薪的依据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8-15 12: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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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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