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下?如果我和我对象领完结婚证后?打算用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那房产证上可以写我们两个人的名字吗

2019-02-11 17:40: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下面有几种贷款的规定
    1、三联保贷款三个经营的经济实体以自己的工商证为联接,相互担保,向银行贷款;贷款手续需要:提供各自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工商证、税务证、资金流水、经营状况及其他相关证明,还款人为各营业负责人;
    2、抵押贷款以不动产作抵押贷款,即以房产(地产)抵押、以经营的企业(工商执照)为贷款人申请贷款。贷款手续需要:贷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收入证明、银行的资金流水、房屋的评估报告;
    3、一手房按揭贷款买的是刚开发的新房子,需要以刚买的房产抵押,自己为贷款人申请按揭贷款。贷款手续需要:贷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买卖合同)、土地证(或复印件)、无房证明、单位收入证明、担保公司的担保证明。一般由开发商集体办理一手房按揭,比较简单。
    4、二手房按揭贷款买的是二手房,需要以刚买的房产抵押,自己为贷款人申请按揭贷款。贷款手续需要:买卖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契税票、评估报告、买方夫妻收入证明和无房证明。
  • 领房产证需要带什么,  办理房产证的必备文件:  
    1、购房合同;  
    2、身份证明文件、图章;  
    3、营业执照(单位购房);  
    4、当事人如不能亲自来办理,可以出具书面委托书托他人代办。如当到人在外地的还需出具公证委托书,同时受委托人需要身份证明文件及图章。  个人购买商品房,办理房产证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  
    1、购房合同(正本);  
    2、购买发票(原件);  
    3、竣工决算书(原件);  
    4、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办理,如果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提供经过公正的委托书。  因购房者的不同情况,需要准备的资料也有所不同,分析如下:  
    1、当购房人已婚准备,准备的资料如下: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2、当购房人为单身,准备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3、当购房人为单位,准备的资料如下: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单位商品房办理房产证的材料:  
    1、购房合同(正本);  
    2、购买发票(复印件);  
    3、竣工决算书(原件);  
    4、单位介绍信(同时还需注明单位性质、委托何人前来办理);  
    5、《住房质量保证书》、《住房使用说明书》。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产证具体是指什么  房产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 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 房产是在结婚后购买的,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不影响房产的权属份额,原则上按照购房时双方父母各自的出资比例确定所占份额(须有出资的具体证据),在婚姻存续期间(离婚前)男方以个人名义卖房办过户手续时需要未婚证明或女方也要到场面签,所以不存在私下处理的问题;若在离婚后,处分房产须提供离婚判决书或有民证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一般也会要求另一方到场确认),最好的办法是在未分割房产前继续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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