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初贷款买房,首付还欠了五万,现在还款日期到了,我没钱还,他要起诉我,法院会怎么判?

2019-02-13 06:58: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后可以马上贷款买房。什么时候买房是个人权利,他人无权过问。  《宪法》  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 这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如果是以诈骗为目的的借贷,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具体数额,达到立案标准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信用社还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被告人偿还借款。
    没有钱可强制执行财产。  但如果是正常的民事借贷,因做生意亏损而不能偿还的,属于民事经济纠纷,不需要坐牢,法院可判决中止执行,等到有条件执行时,再予执行。我想上面说明白了吧。
  • 自从1979年出现P2P概念,并将小额信贷和互联网技术相连接以来,P2P网络借贷逐步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并于2007年正式进入中国。2013年以来,P2P网络借贷出现井喷式发展,在一年之内由最初的几十家增长到几千家,从而不仅实现了数量上的增长,借贷种类和方式也得到扩张。
  • 您好,首先可以肯定的说,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贷款人是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或者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根据《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就一些重要内容作出明确约定的,首先,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
    其次,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就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最后,如仍然不能确定,就要适用法律的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于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属于合同内容约定不明,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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