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存放在某处一批鞋子,现在鞋子全部被盗,但是我进货时没有开具发票,现在无法证明鞋子的价格,请问货物保管方该如何赔偿?(货物保管时没有签署协议,但是责任应该由保管方承担,目前主要问题是如何给我的鞋子定价)。

刑事辩护
2018-07-25 09:35: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因侵权而造成的他人财产、人身和精神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为内容的民事责任方式。侵权损害赔偿是一种适用最为普通、经常的民事责任方式。
    由于其涉及的内容较为庞杂,所以我们可以说,损害赔偿又是一种法律制度,它是由赔偿原则、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各项制度构成的一个制度体系。
  • 依《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如下:
    1、保管物必须是在保管期间毁损、灭失的,如果保管物在保管合同成立之前或者保管期间届满以后毁损、灭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的,而不是由于不可抗力、第三人侵害以及其他原因造成的。
    3、法定的免责情形不存在。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寄存人未告知,而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管物在保管期间毁损、灭失,但保管是无偿的,并且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或者故意,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可以起诉,如果达到了你们约定的条件,可以要求退货。管辖法院应该是生产厂家所在地的基层法院(就是区或县人民法院),退货,返还已付货款,如果有约定的违约金,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如未约定违约金,但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返还货款时可以要求利息损失。具体需要帮助,可以直接电话联系办理,实力保障您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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