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夫死亡,留有房产,房产归我们共同孩子,但是孩子未成年,怎么变更房产名字到孩子名下

2019-02-26 06:35: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买卖只签订了购房合同的,可以分三种情况更改名字:
    1、如果购房人和开发商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备案,只需经过开发商的同意和配合,可以与原购房人办理退房手续,然后,你和开发商签定正式的买卖合同,也就更名了。 
    2、如果合同已经在房产局备案,那就比较麻烦了,要经过开发商的一系列证明和手续,到房管局办理退房手续,恢复网上信息。
    然后再卖给你,就可以落你的名字了。这手续会比较麻烦,一般备案的合同,开发商是不会轻易这样做的!
    3、一般来说,合同备案了,就只能等房产证办下来再办理买卖过户,这样税费会多很多。
  • 产权变更登记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1、产权人姓名(名称)或身份证号码发生改变的变更登记;

    2、房屋坐落的区划、街道名称、门牌号或者说住宅小区名称发生变更的变更登记;

    3、同一权利人的房屋要求分割、合并的变更登记;

    4、夫妻产权约定的变更登记;

    5、房屋用途发生变更的变更登记;

    6、房屋面积增、减变化的变更登记。
  • 房屋产权的所有人的确定是按照购房合同上面的人民来确定的,具体流程如下: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 “一房多卖”主要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一,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
    当然,如果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是与房屋出卖人恶意勾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的,其他购房人可以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房屋应当返还。 二,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购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