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们的社区物业雇用了不合格的管理人员来管理物业。(我不知道物业资质是否合法,但物业与开发商是一个家庭,社区内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经理服务差,态度粗鲁。社区中的安全设施是徒劳的。今年6月,我的车在社区被严重刮伤,社区的大部分监控都被损坏了,看不见!我去找物业管理人员说,他们没有责任!我要求更换监控系统。他们不同意。我要求出示我九年前搬入社区时签署的物业管理协议,他们也拒绝了!我要求他们和我签订一份新的物业管理协议,他们拒绝了!因此,我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管理人员在我单位闹事。直到我报警并在上班途中骚扰我,我才离开,这严重影响了我的工作和生活。我可以起诉法庭吗!起诉的更好理由是什么!非常感谢。

2021-11-15 07:04: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服务企业如果履行了物业服务合同,在管理上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业主不能据此拒交物业服务费。若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给业主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第三人侵权导致业主人身、财产损害的,应依据物业公司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物业只对小区承担一般性的防范义务,并不对业主的人身和财物承担保管责任,你与物业只是服务合同,没有形成或签订保管合约,物业不是赔偿的主体责任人(盗窃者或破坏者才是赔偿的主体人)。 但物业在该案中,没有履行好约定的对外来人员的询问登记
  • 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能详细说明一下吗?方便说下具体情况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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