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但在现实中,不签书面合同的现象很普遍。那么,没有劳动合同,法律是否保护呢?他认为,在本案例中,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员工在公司工作已经近半年,双方实质上已形成法律上所讲的事实
劳动关系,该劳动关系亦受法律保护。
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过错在于公司,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举报,通过法律保障自己的正当权益。 同时,按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支付赔偿金。
因此,受害者还可选择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要求支付赔偿金。 不签订劳动合同,只要有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就受法律的保护。但是要证明有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劳动者必须承担举证责任。
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
证据,用以证明自己和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如工作证、相关文件、工资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