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板给员工只买了工伤保险能作为去申请劳动仲裁的证据吗

2019-03-02 17:48: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出的,前提是劳务派遣单位要给你缴纳工伤保险。
    如果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都没有给你缴纳工伤保险,那就要看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约定由谁来赔偿了。
    不过员工可以选择告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的劳动局都会支持你的。(比如你选择了告用工单位,最后劳动局就会判用工单位赔偿了你。用工单位觉得应该由劳务派遣单位赔给你,那么用工单位自行找劳务派遣单位协商或诉讼解决,就跟你没关系了。
  •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 1、工伤后首先确定跟老板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临时性的雇佣关系。
    2、如果是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按照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如果老板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工伤待遇由老板支付。
    3、如果只是临时性的劳务关系,即雇佣关系,难以认定为工伤,按照人身损害案件进行索赔。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人身损害,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劳动仲裁受案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国家机关与其公务员之间、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与其正式在编员工之间发生争议属人事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因而不属劳动仲裁诉讼的受案范围。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其工勤人员及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之间的争议符合所列上述情况的属劳动争议。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组织与其员工之间的争议符合所列上述情况的,也属劳动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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