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们公司更换经理我和上任老板劳动关系解除,我想询问我能否得到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

2018-07-27 14:47: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
  •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条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 由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法定义务,因此用人单位拒绝为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所以,劳动者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47、87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如果公司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仲裁是可以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对仲裁范围作了规定,你这属于该范围。且参照第十五条的规定,达成协议后仍可仲裁。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十五条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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