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家企业的员工。我已与该企业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由于管理不善,该企业不得不破产,并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我可以要求双倍赔偿,但我不知道赔偿的依据吗?我想征求你的意见谢谢!

2022-02-27 10:20: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 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 一般情况是企业破产和你解除劳动关系,企业给你补偿,然后你去其他地方工作。如果你在接管破产企业的单位上班,可以视为你没有失去工作,那么接管企业承继的原来企业的义务,原来的破产企业可以不支付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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