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该公司签订了两份5年定期合同。现在我同意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但看到合同后,我发现工作内容是“主要是***工作,其他工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地点是“根据需要”。过去,工作内容和具体地点是在签订合同时指定的。我可以拒绝签字吗?拒绝签字后是否有经济补偿注:通过整合,公司的主体已经在其他地方,但我一直在长沙工作,担心公司会转移到其他地方。

2022-02-28 06:44: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所谓工作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具体从事什么种类或者内容的劳动,这里的“工作内容”是指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或职责。这一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是建立劳动关系最为重要的因素
  •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出于各种考虑,或者基于一些特殊原因,使劳动者在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等均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与不同的用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很容易造成劳动者在主张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时,无法连续计算工作年限的问题
  • 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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