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顺丰速运的一个快递员,被一个客户恶意投诉说我辱骂客户,公司也不调查事实现在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我申请劳动仲裁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吗

仲裁
2019-03-16 14:58: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因劳务派遣产生正义的,应该以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都列为被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因此,如果要申请劳动仲裁,应将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都列为被申请人。
  • 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二)开庭与裁决

      
    1、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2、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仲裁;

      
    3、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4、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

      注意: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另外,有两类劳动争议是一裁终局的,一是小额诉讼案件;二是标准明确的案件。具体有:

      
    1、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2、追索工伤医疗费的案件;

      
    3、追索经济补偿的案件;

      
    4、追索赔偿金的案件

      
    5、国家对相关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案件,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

      上诉案件一裁终局针对的是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对判决不服,依然可以提起诉讼。这也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利。
  • 工伤赔偿达成协议后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就工伤待遇已经达成赔偿协议后,发觉自身权益收到损害的,仍旧可以申诉到劳动仲裁部门,要求单位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待遇。
      据了解,当事人就工伤待遇达成赔偿协议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在未经劳动部门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达成赔偿协议后,又提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以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作为受理案件的条件,以伤残等级鉴定结论送达劳动者之日为申诉时效的起算点。

      另一种情况是,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在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双方就工伤待遇达成赔偿协议后,劳动者又提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以双方赔偿协议签订之日作为申诉时效的起算点。
    仲裁委员会在不以撤销协议作为前提条件,裁决用人单位补足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部分。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或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不发工资去哪里投诉?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   
    2、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   法律经验编辑小提示:   劳动者在拖欠工资的维权中需注意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相关法律条文: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 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网友在关注: 没签劳动合同被拖欠工资怎么办? 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解决单位拖欠工资的方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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