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户主是我丈夫的父亲。在房屋拆迁期间,我碰巧嫁给了我丈夫。当我分开时,我得到了补偿。30平方米,我签署并盖章的15平方米协议属于我。协议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请问我离婚后应该如何分割。我们没有孩子,分居多年。关系破裂了。如果我不要求律师直接起诉,我签署的协议是否可以评估商品房市场价格。

2022-04-04 10:05: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主要是指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协议离婚后财产可以重新分配,但是需要具备符合相应的法定事由。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夫妻不离婚一般不允许分割共同房产,但是有下列情况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以要求分割: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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