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份从2006年9月30日到2012年9月30日的定期合同。如果我的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有没有经济补偿?怎样该公司说,它的速度不够快,无法获得十年服务的报酬,对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4-07 01:33: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要分两种情况判断: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如果合同自然到期终止,劳动者要求继续签订,公司应该签订,公司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公司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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