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9年8月辞职后,2020年1月加入新单位,计划2020年9月申请产假。人事通知产假期间只能申请生育津贴,没有产假工资。但是,我的生育保险没有连续支付12个月,我不能申请生育津贴。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申请产假工资吗?

2022-04-11 07:26: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视是否购买生育保险情况而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产假发的工资就是生育津贴吗?生育津贴不等同于产假工资,当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 你好,女职工产假期间,无论是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还是女职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用人单位和女职工本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单位承担的部分,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女职工个人缴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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