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发廊工作。我们的老板要求我们每天完成1500项工作,然后我们才能按时下班。如果我们不能达到1500次,我们就必须每天从上午10点工作到下午12点。我们过去工作10个小时,但现在突然需要再工作两个小时。因为我们只拿到佣金,没有加班费,这合法吗?现在规定,如果我们不能每天工作1500天,那么一个月只有两天的假期,但是当我们第一次加入公司时,合同规定每月休息四天?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另外,我们加入公司的时候没有签字,也就是说,我们每个月应该做多少业绩,但是公司口头告诉我们,如果每个人每月不能做到23000,我们将扣除400元?我还没有签署这样的协议。公司能扣除我们的工资吗?

2022-04-11 10:35: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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