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进入公司三年多没有签劳动合同,但缴了社保。工资也是经常拖欠四五个月以上。我提出离职要按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吗?劳动仲裁会怎样?

仲裁
2019-03-22 20:32: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辞职后社保怎么办理:
    事实上,辞职后的社保是可以办理转移、转出和退保的。如果辞职后马上找到新的单位工作的话,可以办理转移手续,由新单位续保,这样的话,续保费用也是由新单位承担。
    如果新单位在异地,可能需要根据异地的社保中心确认或者根据异地不同的政策办理,这个在辞职前,最好都到社保中心了解清楚。
    如果辞职后没有马上找到新的单位,也不用担心社保会被清零,完全可以转由自己个人续保,从单位的账户转移到自己的账户,当然,这种情况下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例如有的单位允许你将自己的社保账户转到同事的账户下,让同事继续帮忙续保,你只需要把钱交给同事。还有一种方法,是找一个单位,将自己的社保挂在该单位下,由该单位的名义续保,不过这样公司给缴纳的那部分费用也需要自己承担,经济负担就会比较大,这种方法并不划算。
    但总而言之,费用都是由自己承担。如果是个人续保的话,只需要缴纳养老金和医疗费用,基数以当地的平均工资为标准,比例不同地区有不同规定,可咨询当地社保中心详细了解。
  • 经济合同仲裁的裁决是怎么样的:  
    1、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对重大或疑难的案件,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仲裁庭必须执行。  
    2、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裁决书由首席仲裁员、仲裁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3、当庭宣布裁决的,应在5日内发给裁决书;定期宣布裁决的,宣布裁决后立即发给裁决书。  
    4、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案件,一般在仲裁庭组成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 公司一直不交社保,申请仲裁不受理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
      对于用人单位不缴社保,有三种途径救济,即劳动争议仲裁;向劳动监察或者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机构投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社会保险法》第 八十三条 条第 三 款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但因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社会保险的争议种类较多,且牵涉行政部门,司法实践中,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社保争议在不同的地方出现了不同的处理方式,表现为:劳动仲裁部门不予受理,法院也不受理;劳动仲裁部门受理,法院不受理;仲裁部门受理,法院也受理。
      社保争议的司法救济途径全国差异性如此之大,源于对社保争议认识的不同,有的观点认为,社保争议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之间三方的社保争议,由于一方当事人是享有行政授权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因此,应当通过行政方式解决,不能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
    例如:劳动仲裁部门、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都有调解职责,但社保争议由于具有强制性是不能调解的;有的观点认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依法参保属于法定的义务,也属于劳动者基本的劳动权益,在劳动者基本权益受到侵害时,当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而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经明确“社保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
      对于公司不缴社保,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监察和社会保险费征收稽核部门一定会受理,可以向劳动监察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稽核部门投诉。
  • 劳动仲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的具体程序应该怎么走?劳动仲裁的具体程序包括以下六个步骤: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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