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黑石国际旅行社签订了合同,于2016年1月24日上午9:35从南京飞往济州岛。由于济州岛的天气,航班取消了。第二天的通知是1月25日晚上10:50起飞,但实际起飞时间是1月26日凌晨1:04,并按计划于28日返回。五天的行程改为三天。该旅行社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从而相应减少了行程和导游服务。我要求先退团,因为旅行社先违反了合同,旅行社拒绝退还所有团费。我能得到应得的补偿吗?希望能回答,谢谢!

旅游维权
2022-04-14 02:21: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旅行社因新型冠状病毒病疫情无法出行是否需要向客人全额退团费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
  • 航空公司取消该次航班,应对乘客进行相应赔偿。从法律角度看:按理说,乘客预定、购买了机票,这就是一个生效的民事合同。民事合同最大的特征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平等性,即使一方是个自然人,另一方是个大公司,双方对于接受合同效力的约束方面,应该是完全平等的
  • 在旅游时,消费者一般都会与旅游公司签订旅游合同,若在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与旅游公司达成协议,消费者可以凭借仲裁条款及仲裁协议提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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