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人民网看到了一家店铺的转让,去调查了两个晚上,然后把它交给了店主。他给我写了一张收据。注意:收据没有指明这是一笔押金或一笔押金。他口头同意在月底付房租,然后在店里学习了几天。现在我不转店,要求退款。对方拒绝了,说因为我的原因,店租到期等原因,我不能转出。我还能拿回我的钱吗?

2022-04-14 11:11: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押金条丢失的,并不会改变交付押金的事实,在对方退押金时,只要向对方出具一份原押金条作废的声明或证明就可以的。但是,如果对方因此而不承认曾经收到你的押金,而你又不能提供押金条,或有其它证据可以证明你曾经交付押金的,则你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是无法要求退押金的了
  • 首先,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首先是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
  • 一般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或有其他违约情况则从押金里扣除,如果没有造成损失也不存在违约则租赁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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