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员工在试用期离职的国家规定的工作交接时间和成为正式员工后的时间。如果员工在试用期离职的老板要求交接工作30天,事实上,没有那么多琐碎的工作可以交接,也没有支付应有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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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天告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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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出离职但是没完成工作交接直接离职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离职申请审批下来以后,办理工作的交接,要求单位出具解除
劳动关系证明,协助原单位办理社保移交手续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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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用期内离职的,单位要么是在办理完结离职手续的时候支付工资,要么根据公司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总之就是不能不支付劳动者试用期内的工资。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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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