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13天后,我发现这份工作没有前途。我提前辞职了。公司让我帮他找人做我现在的工作。我找到了它,并向那个人解释了工作情况。后来,公司说,如果我三个月不能拿到半个月的薪水,我会按要求给。现在,如果我干了半个月,就拿不到薪水了。即使我做了一个月,我也会扣除半个月的工资,所以公司没有给我工资。他说他们公司有公司规章制度,没有违反劳动法。我该怎么办?我能得到报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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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
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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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用人单位一直不付薪水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到
仲裁委提起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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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