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妻子在合肥私人诊所工作。今天,她突然接到通知,主动被解雇。她在诊所已经三个月了。她是一名正式员工,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也没有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直接解雇。我能向诊所要求一些经济补偿吗?

2022-04-26 05:37: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已经形成劳动关系,应当给与补偿。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等
  • 尽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没签劳动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当事员工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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