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8年正常死亡退休职工的丧葬费能给多少钱 如何计算

2019-03-25 10:03: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破产公司男女职工都可以提前5年退休,即国有企业正式宣布破产之月起,五年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提前退休。破产企业申请提前退休的职工,算养老待遇时,除个人帐户养老金外,其它项每提前一年递减2%。
    破产企业清算时,给职工补缴各项保险只到企业宣布破产之月,并非退休年龄。

  • 5.5%增加基本养老金,是对整体调整水平而言,不是针对个人。个人如何调整,参见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调整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7〕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
    5.5%左右确定。

    三、调整办法。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要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调整办法大体统一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合理确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比重,增强调整办法的激励性导向。
  • 退休人员死亡后,由企业经办人员(个体从业人员死亡后由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携带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殡葬部门的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费。  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的标准  退休人员丧葬费为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个月数额。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标准为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数额。  
    1、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时,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月社会平均工资(2012年7月前月社会平均工资为3215元)发给丧葬补助费,其符合规定条件并经过认定的供养直系亲属按上一年本市10个月的月社会平均工资发给一次性救济费。  
    2、职工的直系亲属无经济收入,其生活费用主要依靠职工供给,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列为该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  ①父(包括养父)、夫年满60周岁或虽未满60周岁但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②母(包括养母)、妻年满50周岁或虽未满50周岁但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③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年未满18周岁或虽未满18周岁但在校读书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④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8周岁或虽已满18周岁但在校读书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救济费待遇如何办理?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应在申报死亡的同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的救济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后,填写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档案,采集供养直系亲属的信息,从退休人员死亡的次月起,为供养的直系亲属发放按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遗属救济费现行标准是每月80元,城市还另加其他补贴。
  •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由单位报企业养老保险科,上报的相关材料包括企业填写的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报告单、单位证明信、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有供养直系亲属的要报供养直系亲属的户籍和单位出具的证明,核查离退休人员死亡时间,确定是否超期领取养老金,然后为其办理死亡减少手续,录入死亡人员的基本信息并核定丧葬救济金,打印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清单,经领导签字确认后传给离退休职工管理科。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清单一式四份(其中,企业养老保险科、离退休职工管理科、财务科各一份,另一份交企业保管),内容包括死亡时间、应发丧葬救济金、养老金超期领取金额(应扣回)、实际发放丧葬救济金,还包括死亡离退休人员养老金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的余额和超领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等。其中离休死亡人员如有遗属需要供养,企业养老保险科应审核参保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审核无误后,录入遗属的基本信息并为其核定发放标准;填写企业离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审批表一式两份(企业养老科一份,参保单位一份),审批表包括遗属基本信息、开始发放时间、发放标准等。  知识延伸——工伤死亡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注:见《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