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995年8月,我与原单位签订了一份为期10年的合同。这份为期10年的合同由原单位填写。因为当时我刚毕业,所以我没有考虑就签了名。原单位没有给我合同。这种合同是否不平等,其法律效力能否受到质疑?我于今年9月19日打印了辞职报告,直到原单位于11月7日发出文件,要求我赔偿近5000元两年半的违约金。辞职报告上升30天后,辞职是否自动生效。如果该单位在30天内未回复,将同意不支付违约金。11月7日的单据有效吗?我必须付这部分钱吗?是否有任何有利于我的相关法律规定。我该怎么回答谢谢!

2022-04-29 18:21: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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