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以前在家乐福(制造商的促销员)卖电视。工作中,客户购买的长虹液晶电视出现质量问题,要求厂家更换。制造商拿走了货物,但没有新的货物发送给客户。客户要求商场退货,但商场表示不能退货。客户不同意。在与制造商协商后,制造商通过传真向家乐福发送了借项通知单,购物中心的负责人告诉我,他害怕在书中出错,并要求我在制造商发货时支付退款[给我客户的程序和制造商发送的传真借条]。由于公司待遇不好,我辞职了,去商场退货,但商场以厂家不发货为由让我去厂家,但我去了制造商那里,制造商说家乐福在书中有问题,没有发货,如果制造商不发货,商场不给我退款,我该怎么办?我期待着你的回复。非常感谢你
消费者维权
2022-05-03 2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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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货物收货后发现不合格,可以退货,并且可以主张违约赔偿责任。根据《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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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可以通过下列途径维权:(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
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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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