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哺乳期间休假,公司批准休假!但为了不交社保,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我能要求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5-05 17:4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情况下,女职工孕期无过错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孕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后是否有经济补偿金,关键是看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对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6项具体情形,其中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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