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当你遇到一个经营管理不善的雇主,一个既不裁员也不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单位,该怎么办。对于困难单位,该单位希望以下员工辞职,不承担经济补偿的单位因效率低下被合并后重新调动,一些人受到老板的高度赞赏,一些没有人际关系的老年人被排除在外。企业找不到管理不善、兼并或裁员的原因,只给低工资。当遇到这样的雇主时,企业的老板引起了一些低工资员工的不满,老板既不想裁员,也不想支付经济补偿,还把工人关在工资很低的地方工作。后来又出现了拖欠工资的情况。很明显,它属于企业单位,企业单位福利很差,不想裁员和支付经济补偿。然而,它已经签订了一份合同,不得不以极低的工资留住一些员工,更不用说他们故意拖欠工资和变相裁员了。他们想迫使最低工资的员工感到不满,并提出辞职后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的软性裁员方法。他们还想节省劳动力成本。但是,根据劳动合同确定的一些条款,由于雇主拖欠工资,管理不善,他们不裁员,也不想在裁员后支付经济补偿,面对这些雇主,他们该怎么办?企业单位为改制的国有股份制单位。难道只有雇主和工人之间的劳动关系没有解除吗?面对这样一个风趣又愤怒的雇主,我们该怎么办?企业不想为了节省劳动力成本而裁员并支付经济补偿,工人也知道企业软性裁员的诀窍,迫使员工在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下离职。

2022-05-11 00:51:5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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