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之间没有合同,但我在这里工作了一年半,然后我想自己工作,所以我就不在那里工作了,我提前五天跟老板打了招呼。但是,用人单位欠我3400元工资,没有给我。用人单位表示,如果单位不做,只要不提前一个月打招呼就不发工资。雇主这样做是否合理呢?我能拿回我的工资吗?谢谢。

2022-05-13 11: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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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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