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工作了20多天,让公司辞职。公司要求我在30天后离开。公司要求我提前30天辞职,否则我的工资不会被扣除。第一个月是试用期。我仍处于试用期,尚未成为正式员工。我还没有和公司签订公司合同。不到30天后我会离开吗?公司有权扣除我的工资吗?

2022-05-14 12:18: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突然离职公司有权扣工资。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如果提前15天离职,属于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 实际中,被单位扣工资,如果是劳动者因自身问题耽误工作,适当扣除部分工资是合法的,当然,不同公司会有不同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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