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律师,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买房,登记男方母亲和儿子名下,贷款由男方出,离婚了这个房子该怎么判决

离婚
2019-03-28 09:51: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你好,双方之间没有明确的协议的话,婚后的所贷款的部分,应该是属于夫妻的二人的共同财产的啊。婚前女方父母出的首付,属于对该女方的个人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父母还的贷款属于对于夫妻二人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
    因为: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处理分两种情况:
    1.如果离婚夫妻事先有约定的话,按事先约定协议进行办理就可以了;
    2.但是如果离婚夫妻没有约定的话,夫妻婚后以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房屋按揭贷款的房屋房地产,房屋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的房产分配约定,那么该房屋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给银行的房屋按揭款为共同债务。
  • 婚内贷款买房,房子是共同财产,贷款是共同债务,都是一人一半。
    至于抚养权,就有点复杂了。抚养权如何判决,和以下这些因素有关:
    1,夫妻双方抚养意愿:也就是说还是会尊重意愿,如果一方不要另外一方坚决要,那法院是会尊重的。
    除非是两方没有达成协议,才会判决。
    2,孩子的性别和年龄:一般2周岁以下的孩子会判决给女方,2~10岁的孩子会依据性别判,10岁以上的孩子以孩子意愿为主。当然,还和孩子个数有关系,你们家是两个,很有可能一人一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