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厂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没有给员工。后来,该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并以1000元的价格违约。我于2018年2月获得了2017年的年资工资。3月26日我离开时,工厂提议扣除工资。由于某些原因,我未经批准就向工厂请假,没有批准我的辞职。我不得不离开工厂。工厂在二月份扣除了我的工资。能给我吗?我应该赔偿工厂吗,

2022-05-25 12:0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未满一个月突然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 突然离职公司有权扣工资。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突然离职公司有权扣工资。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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