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该房屋于2012年2月出租。她进去时,房子里空无一人,门窗也不好。他们都是我们装饰的。在第二次装修开始时,她不愿意装修,因为合同一年多后就要到期了。房东说,让我们装修一下,然后她拿了股份,以避免五年的租金,换句话说,如果你用五年的租金来入股赚钱,你就会给他分红。如果你不赚钱,你会照常付房租。我们不同意。因为房东不在家,我们后来没有签合同。那只是口头协议。根据第一份合同,第一份合同为期五年。根据第一份合同,它在2月17日到期,但我们仍然使用它并支付了租金。后来支付的租金于今年5月1日到期。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房东把房子卖了。在这种情况下,房东应该赔偿我们的财产损失吗

2022-06-06 09:45: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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