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公司是一个综合工作时间。现在离开了。按照当地最低标准计算加班工资是否合法?

2022-06-07 10:38: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综合工时制是有加班费的,平时按
    1.5倍支付,在法定假日给劳动者安排工作的要给3倍加班费。在综合计算周期内,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 加班费不是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没有约定工资数额的,按照实际发放工资计算
  •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一定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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