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你,我们在商店工作后是否自动离职。今天,公司说我们丢失了3000多元的货物。然而,我们两人的工资都是4000元,刚好可以扣除这笔钱。他们还让我们回去看看。否则,我们将不得不报警说我们偷了东西,我们将对此负责。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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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辞职,而不是自动离职,工资应正常支付。
2、先收集
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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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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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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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内丢东西,应由盗窃人承担
侵权责任,店员不是盗窃人,没有赔偿义务;但员工因为失职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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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