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公司当保安已经三年了。公司还没有支付任何费用。我能补偿经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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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不支付补偿解除劳动
合同,但是必须是劳动者出现以下的情形,具体是: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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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交社会保险能要求经济补偿。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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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以下情形主动辞职后能要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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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