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56岁,拥有一栋房子的一半产权(价值约200万元)。为了防止我儿子在发生事故时以他的名义获得房地产,我想立一份遗嘱。我需要去哪里?需要提供哪些信息?办理遗嘱时你需要支付多少,儿子继承遗产时你需要支付多少?

2022-06-18 10:43: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嘱继承的条件: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遗嘱人死亡;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 一般情况下,房产继承可以通过遗嘱继承和诉讼继承两种方式来办理。遗嘱继承,就是被继承死亡前留下遗嘱,将房屋的分割处理进行了明确有效的约定,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继承,各继承人根据遗嘱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更名手续
  • 遗产继承需要材料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证明、死者生前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证明文件如独生子女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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