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2013年5月去超市上班。现在是地址了。我上班已经四年零七个月了。现在我50岁了。单位想终止和我的合同。有补偿吗。在我工作的超市里,我的工作时间基本上是从上午8点到下午16点,或者从上午9点到下午17点。其余时间是不固定的,不管周六、周日和4个月。后来,我给了它5天。一年结束时,工作时间为2110个工作小时。我能拿到加班费吗。现在单位不需要我,福利金和13份薪水。单位应该给我

2022-06-19 0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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